BVI經濟實質新定義:控股業務的變革與影響
BVI國際稅務局(ITA)近期澄清了「控股業務」的定義,這將影響BVI實體經濟實質報告類別。ITA尚未指定上述解釋的生效日期或追溯日期,百利來建議所有BVI實體進行2024年經濟實質(ES)申報時即開始遵循此新標準。(ITA:International Tax Authority)
更新的控股業務定義
具體如下所示:
舊「控股業務」定義:根據BVI早前經濟實質規則,持有其他實體股權的BVI實體,無論其從事相關活動獲得的實際股息和資本增值如何,該等活動都將被歸類為「控股業務」。
新「控股業務」定義:當前ITA指出,在評估BVI實體是否符合「控股業務」資格時,將重點考量BVI實體從事相關活動的收入。只有在BVI實體從事相關活動獲得股息或資本增值時,才應將該等活動報告為「控股業務」。
BVI實體所需行動
情境1:BVI實體在2024年或之前提交了ES申報,并報告為「控股業務」,且已收到ITA的「信息請求」。
所需行動:若BVI實體在特定的ES財政年度內從事相關活動時未獲得任何股息或資本增值,并收到ITA的「信息請求」,則百利來顧問將免除ES申報的修訂費用,以便該BVI實體將相關活動從「控股業務」更改為「無」,該BVI實體可能需向ITA提交解釋信,以獲得更改批準。
情境2:BVI實體尚未提交ES申報。
所需行動:若BVI實體尚未提交ES申報,則百利來顧問建議該BVI實體重新檢視其實體的分類,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控股業務」資格。若該BVI實體在任何ES財政年度內從事相關活動時未獲得任何股息或資本增值,則應報告為「無」,否則該BVI實體須保持「控股業務」。注意該BVI實體須根據更新的「控股業務」的分類在報告截止日期之前提交ES申報。
最后更新時間:2024-12-25 閱讀:159次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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