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 | 剖析國際稅務籌劃,借力海外公司減輕稅務負擔!
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與稅收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各納稅人稅收籌劃意識會更加強烈,也會越來越多人利用境外公司進行稅收籌劃。今天來說說注冊國外公司的選擇地以及安排稅收籌劃的相關知識。
稅收籌劃原理
隨著現在國際間的經濟關聯程度越來越高,各個稅務籌劃層面的資本運作在世界上也是越來越頻繁,對于大部分地區來說,需要經濟的發展,因此必然地需要資金的流入,因此也就誕生了稅務籌劃可利用的地區。
目前許多的海外公司都可以達到稅收籌劃的效果,比如說新加坡,BVI群島,香港等等。
其中,就距離上來說,注冊香港公司來幫助企業開源節流的話,相對來說維護成本最低。
就香港而言,香港的稅收標準是按照香港公司當年做賬的凈利潤為稅收征收基本,也就是企業記賬后有盈利的情況才需要繳稅,如果企業沒有盈利則無需繳稅,并且香港認可形式上的發票,如果企業可以提供合理的成本費用憑證,就可以通過合理的做賬方法協助企業做出合理的盈利,達到不交冤枉稅的效果。而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公司也大同小異。
如何利用境外公司進行稅收籌劃
1、利用不同地區的國外公司進行節稅
目前國外中心大概有三類:
一種是不征收法人或個人所得稅,但以財產稅、關稅代替,如BVI群島、百慕大群島;
一種如中國香港、新加坡,對來自當地的所得稅按正常利率征稅,但對來自公司注冊地以外地區的所得稅少征或不征,同時也不征流轉稅,這為那些在當地設立公司并從海外獲利的外國人提供了有利條件;
還有一種像盧森堡,既對當地也對來源于國外的收入征收所得稅,但為外國人在當地設立實體創造了極其優惠的制度,以支持一定的外國業務。
企業還是要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國外注冊地注冊公司,當然選擇一家專業的代理注冊機構會更加事半功倍。
利用雙邊稅收協定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雙邊稅收協定是指兩個主權國家所簽訂的協調相互間稅收分配關系的稅收協定。
它是當今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形式,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或消除重復征稅。
由于各國政治、經濟和文化背景的不同,稅制方面存在很大差異,出于維護各自財權利益的需要,多個國家共同達成一個一致的稅收事務協議十分困難。
而如果是兩個國家之間達成協議,便會相對容易一些。現階段國際上所簽訂的稅收協定絕大多數是雙邊協定。
(圖源:網絡)
稅收協定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或消除重復征稅。重復征稅有以下兩種形式:
1、法律性重復征稅
這種重復征稅是不同國家對同一個納稅人的同一筆所得根據各自國內法規定的稅收管轄權所征收的稅收,在稅收協定中被習慣性稱為雙重征稅。
2、經濟性重復征稅
簡單地說就是對相同來源的不同納稅人的不同所得的征稅。
解決經濟性重復征稅問題,通常不是稅收協定的宗旨所在。但也并非全無涉及,比如在股息條款兩檔限制稅率中更優惠稅率的設定,以及消除雙重征稅條款中的間接抵免規定,都體現了試圖減少或消除經濟性重復征稅的努力。
其實,稅收協定還發揮了另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為跨國納稅人提供了可能。為了避免雙重征稅,稅收協定對稅收管轄權進行了劃分,包括分享和獨享稅收管轄權,及在來源國設定征稅的限制稅率。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跨國公司會綜合利用國內法和稅收協定的規定,以合法的形式達到目的,以在來源國和居民國都不納稅,實現雙重。
以利用香港稅收雙邊協定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為例:
如《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國稅函〔2006〕884號)就對股息收入、股權轉讓收益、特許權使用費等,做出了相關規定。
外商投資公司向境外股東分配股利,國內稅務局要求該外企扣繳20%的企業所得稅后,才可匯出。
如股東為香港公司,則預提稅率減至10%。
如香港公司股權比例達到25%或以上,則預提稅率可減至5%。
根據不同需求設立不同類型的境外公司
1、國際貿易公司
在低稅區組建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進行國際貿易。
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夠獲得大幅度減稅的機會。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國家生產產品,并將它銷售往另一個國家,那么由此產生的利潤可積累在該海外公司,不需納稅的。
在亞洲,對于重開發票之類的貿易活動,香港無疑是一個很受歡迎的地方。香港根據地域來源收稅原則,就是說,只有在香港產生或源于香港的利潤才須征收利潤稅,外來收入即使匯到香港也不須征收利潤稅。
2、國際投資
海外公司往往用來掌管對子公司和聯合公司、公開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資項目的投資。
在許多情況下,因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可不須交稅。
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締約國有雙重課稅協議的無稅或低稅司法管轄區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預扣稅大大降低。
(圖源:網絡)
3、中間控股公司
許多大公司希望在有合適條約的司法管轄區組建中間公司,方便他們在投資國當地和投資者的所在國家之間沒有雙重課稅協議的國家進行投資。
4、金融公司
可以通過建立海外金融公司來實現集團間資金的管理。集團公司的利息支付有可能需支付預扣稅(預扣稅往往不同于通常征收的公司稅)。
因為稅收的緣故,所付的利息必須是一筆可以扣除的費用,由此公司集團可以更好地節省稅款。
5、個人服務公司
在工程、航空、金融、計算器、電影和娛樂業提供專業服務的個人,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大幅度減稅的利益。
利用海外公司,可以在個人通常居住國以外的地方提供多種個人服務,所得的酬金可以存在國外,不必納稅。以這種方式構成的個人收入可降低個人所得稅。
6、雇傭公司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這樣做有助于減少工資和差旅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
利用“導管方式”進行調配
舉個例子:A公司一直在與美國一家公司C做生意,并取得一定數量的營業收入和利潤,A公司也按照取得的營業收入及利潤向當地政府納稅。
如果現在改由A公司與香港國外公司B(實際上同A屬一家)作中轉,再由B公司向A公司買貨賣給美國的C公司,由于A公司只是反映出一小部分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其余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潤由B公司反映,這樣A公司的稅款大大降低。如果B公司申請的國外豁免被稅局通過,則無須繳納利得稅。
(圖源:pixabay)
企業進行市場投資,特別是跨境海外投資的時候,考慮的因素要更多,稅務是投資計劃中最復雜的部分,一個好的海外公司架構設計,能夠減少和避免境內企業的風險,能夠讓企業更好的進行稅后籌劃。
百利來溫馨提醒
在注冊海外公司的時候不能盲目選擇,低稅率的海外公司注冊地不是首選的因素,要根據不同行業和不同投資地采取不同的考量,投資海外需要關注整體國際稅務的影響,合理安排企業架構,達到節稅程度最大化。
在全球征稅的時代下,怎么樣搭建企業架構,能夠避免雙重征稅、達到稅務籌劃的最佳效果,也是企業走出去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稅收籌劃原理
隨著現在國際間的經濟關聯程度越來越高,各個稅務籌劃層面的資本運作在世界上也是越來越頻繁,對于大部分地區來說,需要經濟的發展,因此必然地需要資金的流入,因此也就誕生了稅務籌劃可利用的地區。
目前許多的海外公司都可以達到稅收籌劃的效果,比如說新加坡,BVI群島,香港等等。
其中,就距離上來說,注冊香港公司來幫助企業開源節流的話,相對來說維護成本最低。
就香港而言,香港的稅收標準是按照香港公司當年做賬的凈利潤為稅收征收基本,也就是企業記賬后有盈利的情況才需要繳稅,如果企業沒有盈利則無需繳稅,并且香港認可形式上的發票,如果企業可以提供合理的成本費用憑證,就可以通過合理的做賬方法協助企業做出合理的盈利,達到不交冤枉稅的效果。而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公司也大同小異。
如何利用境外公司進行稅收籌劃
1、利用不同地區的國外公司進行節稅
目前國外中心大概有三類:
一種是不征收法人或個人所得稅,但以財產稅、關稅代替,如BVI群島、百慕大群島;
一種如中國香港、新加坡,對來自當地的所得稅按正常利率征稅,但對來自公司注冊地以外地區的所得稅少征或不征,同時也不征流轉稅,這為那些在當地設立公司并從海外獲利的外國人提供了有利條件;
還有一種像盧森堡,既對當地也對來源于國外的收入征收所得稅,但為外國人在當地設立實體創造了極其優惠的制度,以支持一定的外國業務。
企業還是要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國外注冊地注冊公司,當然選擇一家專業的代理注冊機構會更加事半功倍。
利用雙邊稅收協定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雙邊稅收協定是指兩個主權國家所簽訂的協調相互間稅收分配關系的稅收協定。
它是當今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形式,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或消除重復征稅。
由于各國政治、經濟和文化背景的不同,稅制方面存在很大差異,出于維護各自財權利益的需要,多個國家共同達成一個一致的稅收事務協議十分困難。
而如果是兩個國家之間達成協議,便會相對容易一些。現階段國際上所簽訂的稅收協定絕大多數是雙邊協定。
(圖源:網絡)
稅收協定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或消除重復征稅。重復征稅有以下兩種形式:
1、法律性重復征稅
這種重復征稅是不同國家對同一個納稅人的同一筆所得根據各自國內法規定的稅收管轄權所征收的稅收,在稅收協定中被習慣性稱為雙重征稅。
2、經濟性重復征稅
簡單地說就是對相同來源的不同納稅人的不同所得的征稅。
解決經濟性重復征稅問題,通常不是稅收協定的宗旨所在。但也并非全無涉及,比如在股息條款兩檔限制稅率中更優惠稅率的設定,以及消除雙重征稅條款中的間接抵免規定,都體現了試圖減少或消除經濟性重復征稅的努力。
其實,稅收協定還發揮了另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為跨國納稅人提供了可能。為了避免雙重征稅,稅收協定對稅收管轄權進行了劃分,包括分享和獨享稅收管轄權,及在來源國設定征稅的限制稅率。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跨國公司會綜合利用國內法和稅收協定的規定,以合法的形式達到目的,以在來源國和居民國都不納稅,實現雙重。
以利用香港稅收雙邊協定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為例:
如《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國稅函〔2006〕884號)就對股息收入、股權轉讓收益、特許權使用費等,做出了相關規定。
外商投資公司向境外股東分配股利,國內稅務局要求該外企扣繳20%的企業所得稅后,才可匯出。
如股東為香港公司,則預提稅率減至10%。
如香港公司股權比例達到25%或以上,則預提稅率可減至5%。
根據不同需求設立不同類型的境外公司
1、國際貿易公司
在低稅區組建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進行國際貿易。
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夠獲得大幅度減稅的機會。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國家生產產品,并將它銷售往另一個國家,那么由此產生的利潤可積累在該海外公司,不需納稅的。
在亞洲,對于重開發票之類的貿易活動,香港無疑是一個很受歡迎的地方。香港根據地域來源收稅原則,就是說,只有在香港產生或源于香港的利潤才須征收利潤稅,外來收入即使匯到香港也不須征收利潤稅。
2、國際投資
海外公司往往用來掌管對子公司和聯合公司、公開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資項目的投資。
在許多情況下,因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可不須交稅。
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締約國有雙重課稅協議的無稅或低稅司法管轄區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預扣稅大大降低。
(圖源:網絡)
3、中間控股公司
許多大公司希望在有合適條約的司法管轄區組建中間公司,方便他們在投資國當地和投資者的所在國家之間沒有雙重課稅協議的國家進行投資。
4、金融公司
可以通過建立海外金融公司來實現集團間資金的管理。集團公司的利息支付有可能需支付預扣稅(預扣稅往往不同于通常征收的公司稅)。
因為稅收的緣故,所付的利息必須是一筆可以扣除的費用,由此公司集團可以更好地節省稅款。
5、個人服務公司
在工程、航空、金融、計算器、電影和娛樂業提供專業服務的個人,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大幅度減稅的利益。
利用海外公司,可以在個人通常居住國以外的地方提供多種個人服務,所得的酬金可以存在國外,不必納稅。以這種方式構成的個人收入可降低個人所得稅。
6、雇傭公司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這樣做有助于減少工資和差旅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
利用“導管方式”進行調配
舉個例子:A公司一直在與美國一家公司C做生意,并取得一定數量的營業收入和利潤,A公司也按照取得的營業收入及利潤向當地政府納稅。
如果現在改由A公司與香港國外公司B(實際上同A屬一家)作中轉,再由B公司向A公司買貨賣給美國的C公司,由于A公司只是反映出一小部分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其余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潤由B公司反映,這樣A公司的稅款大大降低。如果B公司申請的國外豁免被稅局通過,則無須繳納利得稅。
(圖源:pixabay)
企業進行市場投資,特別是跨境海外投資的時候,考慮的因素要更多,稅務是投資計劃中最復雜的部分,一個好的海外公司架構設計,能夠減少和避免境內企業的風險,能夠讓企業更好的進行稅后籌劃。
百利來溫馨提醒
在注冊海外公司的時候不能盲目選擇,低稅率的海外公司注冊地不是首選的因素,要根據不同行業和不同投資地采取不同的考量,投資海外需要關注整體國際稅務的影響,合理安排企業架構,達到節稅程度最大化。
在全球征稅的時代下,怎么樣搭建企業架構,能夠避免雙重征稅、達到稅務籌劃的最佳效果,也是企業走出去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最后更新時間:2020-10-23 閱讀:190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