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5月19日前要做好2022年度下半年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
2023年5月9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函通知,2022 年12 月 31 日前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在境外完成注冊手續并以實際開展業務的企業需于2023年5月9日至19日完成填報工作。
詳情
一.填報時間:2023 年 5 月 9 日-19 日
二.填報主體: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在境外完成注冊手續并以實際開展業務的企業。
三.填報路徑:
各主體企業使用已有賬號密碼 (請勿重新注冊) 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進入“對外投資合作信息服務”應用,按照“業務類-備案(核準)報告-半年報-填報”的路徑打開頁面,并完成填報。
四.填報節點:2022 年下半年度
五.填報內容:
選擇境外企業經營狀態(單選)
(一)境內主體基本情況 (新增報表)
注:本表適用于所有境內主體開展實際經營的企業
(二)境外企業合規經營情況(選擇+填空)
注:本表適用于所有開展實際經營的企業
(三)境外企業投資障礙情況(單選)
注:本表適用于所有開展實際經營的企業
(四)重點監測境外企業經營情況(填空)
注:本表僅適用于中方備案金額 1 億美元及以上,且由中方實際控制的境外企業
(五)重點監測境外合作區運行情況(選擇+填空)
北京市企業無需填報
(六)境外企業產業鏈情況報告(選擇+填空)
注:本表僅適用于境外所屬行業為制造業的境外企業
六.注意事項
1.本填報以每個境外企業為單位,本著“凡備案必報告”的原則,所有備案通過并完成境外注冊手續的境外企業均需獨立填報。投資資金未到位、未開展實際經營、經營暫停等情況的境外企業也需填報,此類企業在“(一)境外企業經營狀態”中如實選擇即可,無需填報其他報表。
2.半年報系統設計已實現定制化綁定,企業無需甄別上述的報表是否需要填報,列表中“有什么,就填什么”,填報頁面所有列示出來的報表均需要完成填報。
3.對于“境外企業經營狀態”選擇結果為“C.曾經獲得境內主體的投資,但目前已關閉(含境內主體從境外企業撤資或將境外企業轉讓)”的情況,境內投資主體請及時辦理備案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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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3-05-09 閱讀:56次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