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產維權丨知識產權訴訟前的抉擇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免遇到知識產權打假維權問題,很多企業都不知如何應對。一些企業選擇了放棄,因為不專業,所以困難重重,維權難;還有些企業選擇了放養,聽之任之,認為維權的成本太高;更有些企業認為,假冒對于提升產品的知名度有很大的好處……
企業應當打造良性的知識產權環境,才能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等到病入膏肓再想維權,更是難上加難。
知識產權訴訟前的抉擇
1.目標對象的選擇
法律訴訟也要講求效益,最終目的是要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但在上述已經提到的維權打假的種種困難之下,選擇合適的訴訟對象尤其重要。權利人在選擇維權訴訟對象時,應以那些有賠償能力、影響力和直接競爭力的侵權人作為首選目標,這樣的企業一般規模較大,權利人在知識產權維權時能夠獲得較充分的賠償。
與此同時,如果侵權人的業務是與權利人相競爭的同行業,還可以作為市場競爭的一種手段,獲得較好的競爭優勢。在這些企業中,又以外企和上市公司為重,外企一般對知識產權保護比較重視,在被訴侵權的情況下會盡快解決糾紛,法院的判決也能得到很好的執行;而上市公司的所有信息都要求披露,對企業發生的訴訟也比較敏感,可能會影響到股價,所以一般也盡量避免此類糾紛,權利人在維權時也較容易。
2.管轄地的選擇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地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也可以選擇侵權行為地。其中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這樣的法律規定就為權利人在訴訟時選擇管轄地提供了空間。權利人之所以要選擇管轄地。
一是,很多地方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會受到當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很多涉嫌侵權的企業對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以及吸收勞動就業起著很大的作用,如果被判敗訴很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發展,進而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再加上其他原因,權利人如果選擇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可能會遭受種種困難,判決結果也難得到執行。
二是,不同地方的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水平也不一樣,知識產權保護是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一般來說經濟水平發達的地方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經驗較豐富,案件審理水平也較高。
三是,不同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也是不一樣的,觀點會相差很大甚至會相反,在選擇管轄地時要考慮審理法官以往對某種法律問題的看法,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管轄地。
3.代理機構的選擇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相對于其他一些民商事案件來說,它的專業性更強,解決此類糾紛必須委托專業代理機構。目前知識產權侵權打假服務市場主要是律師事務所與調查公司,二者各有側重點,調查公司傾向于前期侵權物品的調查和跟蹤,而后期訴訟維權是律師的強項。
4.訴訟時機的選擇
權利人提起訴訟不僅僅是為了維權,也是進行商業宣傳的一個絕好時機,如在侵權企業啟動上市時,提起維權訴訟,可以對侵權人形成較大的壓力,促使案件盡快解決,并取得較好的賠償金額。
選擇合適的代理機構是最重要的訴訟前的考慮因素,如您有知識產權維權訴訟的需要,歡迎點擊咨詢
最后更新時間:2024-02-05 閱讀:164次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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